法律顧問服務是有層級的,更明確一點說,法律顧問服務對客戶商業事務的貢獻度,給客戶帶來的價值是不一樣的。以合同審核為例,這種層級的區分就十分明顯。

一個客戶給筆者打電話說:“王律師,我有一份合同需要簽訂,條款我都擬好了,就是覺得不像合同的樣子,你能不能用法律語言給我改一下?”這樣的工作是不是法律顧問工作呢?可能還算不上,如果合同真的像這位客戶所說的那樣,已經具備了合同的全部條件,沒有錯漏,僅僅是需要法言法語進行優化,這樣的服務貢獻之低,恐怕還不構成法律顧問服務,充其量只能算是法律秘書服務或者叫做代(寫法律文)書服務。
基于表面風險防范的法律顧問服務
客戶草擬的合同,是對客戶商業行為和商業目的的描述,但在合同的措辭、結構上存在問題,可能產生爭議,還有的合同明顯存在條款缺失,對于這些問題,顧問律師可以從合同的字面上看出風險的存在,從而進行完善。這是法律顧問服務的第一個層級,即表面風險防范。
基于商業判斷的深層次風險防范法律顧問服務
經驗豐富的顧問律師,除了審核合同的措辭、結構、完整性之外,還會考慮合同權利義務的均衡性問題,提示因合同權利義務不均衡可能給客戶帶來的商業風險。在這一顧問服務中,顧問律師的工作除了法律之外,明顯介入到商業判斷中來。顧問律師基于執業經驗,會接觸到大量的合同,涉及到多樣的商業安排,如果顧問律師在這個層級上能夠提供專業的意見,則進入了法律顧問服務的第二個層級,基于商業判斷的深層次風險防范。
決策參考型的法律顧問服務/項目法律顧問服務
上述兩個層次的合同法律顧問服務,涉及的都是單一的文本審核工作,律師并沒有深入地介入到客戶的商業安排過程當中。然而,客戶的需求往往不限于此。我們常常發現,客戶在要求進行合同審核時,涉及到系列合同、協議之間的協調,孤立地審核任何一份合同、協議,都不足以防范法律風險;此外,一份重要的合同,往往出現多個版本,版本之間的差異性,體現這客戶針對合同與商業對手的談判進程。顧問律師在提供這些法律顧問服務時,已不知不覺地進入了項目法律顧問的角色,進入了法律顧問服務的第三個層次——基于項目的法律顧問服務。PMI關于項目的定義是:項目是為創造特定產品或服務的一項有時限的任務(其中:“時限”是指每一個項目都有明確的起點和終點;“特定”是指一個項目所形成的產品或服務在關鍵特性上不同于其他相似的產品和服務)。在基于項目的法律顧問服務過程中,顧問律師提供顧問服務的目的,與前述兩個層次中就文本而談文本的顧問服務已經完全不同,所有的顧問服務的目的在與實現客戶的項目商業目的。
整體設計型的法律顧問服務
當然,還有最后一個層次的法律顧問服務也是最高層次的法律顧問服務。在這個層次中,法律顧問從審核者的角色(第一、第二層次)、軍師的角色(第三層次)升級到了設計者的角色。
場景1:客戶提出商業目的,顧問律師基于自身的經驗,以商業模式的設計為起點,與客戶共同討論決定商業目的的實現路徑,根據決策的結果,對各種合同、協議文本進行結構性安排和具體的起草;
場景2:客戶需要與交易對手進行協商以實現商業目的,顧問律師從利弊分析入手,利用法律知識和談判經驗,幫助客戶開展與交易對手的談判工作,合同中每一條款的最終完成,都與律師主動思考和設計息息相關。顧問律師已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顧問,不顧不問,而是客戶的引路人和并肩前行的合作伙伴;
場景3:客戶與交易對手發生爭議,但避免訴訟顯然是更為明智的選擇,律師通過分析總結爭議事實,掌握證據,代表客戶與對方進行接觸,提出解決爭議的合理方案,就方案與交易對手協商談判,取得解決爭議的結果,這一場景,其層級幾乎等同甚至超過訴訟爭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