煥廷導讀: 為朋友,在對方有難處時借對方錢,本是好意,但是對方卻將還錢的時間一拖再拖,這時候,就犯難了,該怎么維護自身權益呢? 欠債還錢,一直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無論是什么情況下,跟什么人借了錢,只要到期了,或者是沒到約定日期,但是手頭寬裕了,大多數人的選擇都是盡快把錢還上。原因無非是兩點:為人要守信,欠人錢睡覺都不踏實。 但也有一些老賴,欠錢反而欠得心安理得。債主找他要錢,反而好像是在逼他死一樣,一套一套振振有詞,中心思想就是一句——沒錢!或者是兩句——你要錢,就沒理!債主聽了,當初好心借錢給他的人反而成了惡棍,被到處抹黑。 那這個時候要怎么維護自身利益呢? 為了不打草驚蛇,我們要有策略的把錢要回來! 首先,“四看”決定要錢策略 1、看欠條或借條的內容 2、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 3、看還款時間 4、看對方態度 其次,收集“三組證據” 第一組——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第二組——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第三組——收集對方財產信息 做好了以上的這些準備工作,就拿起法律的武器,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了。 總的來說就是這簡單的三步 1、帶著寫好的起訴狀和證據,到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并交納訴訟費,申請立案。 2、法院審查,確定受理此案。 3、開庭審理,法院判決。 下面再詳細的解釋一下上面所說的簡單三步 一、立案 帶著寫好的起訴狀和證據,到被告人居住地法院起訴,并交納訴訟費,申請立案。 起訴狀樣本如下:(非唯一)▼ A:提交時同時要交起訴狀復印件,有幾個被告,就交幾張復印件。 B:訴訟請求項一定要分條填寫清楚。 C:有些時候,欠錢的跑了,我們沒有他的居住地址,聯系方式.... 借貸訴訟中需要提交的證據細分如下(上面提到的要你收集的3組證據現在可以派上用場了): ▼ 1、借款協議或借條。 2、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交付借款的憑證。 4、借款用途的證明。 5、欠債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原告要求支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原告要求支付催告后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欠債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看到以上需要的7條證據,如果欠款金額不大,幾千,一、兩萬,就一張借條就可以了。 如果金額較大,除了借條,還要提交如轉賬的銀行憑條、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證據。 財產案件的訴訟費是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按照一定比例分段來收取的。每個地區的收費略有不同,依據法定的收費標準來收取如:▼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以上材料都準備好以后,帶著去法院就可以了。接著就是等著法院受理后開庭審理 訴訟申請提交后,法院會審查我們提交的資料內容,會在7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案子受理后,我們要知道和要做的: 1、案子受理后,簡單的借貸案件都會走簡易程序,3個月就能審結。復雜點的要走普通程序,也會在6個月內審結。 2、案子受理后,法院一般會在5日內將起訴副本送達給被告。 一、開庭審理前: 1、調解 真正開庭審理前,一般都會先調解,如果能調解解決,那是最好的。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我個人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并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2、申請財產保全 開庭前,如果你擔心對方會偷偷轉移資產,那么可以申請做財產保全。這樣法院會提前先查封、扣押或凍結對方的資產,以確保判決后我們能拿到欠款。 如果雙方在調解中沒有達成協議,那只有開庭審理了。 二、開庭審理: 審理中,法官會要求原告提供證據原件。所以我們在提交完訴訟申請后,一定要保存好原件。 如果一審的判決你不滿意,在收到判決書的15日內可以提出上訴。 三、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么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最后,若是涉案的金額較大,建議還是請專業律師為你處理,這樣可以更好的維護你的權益! ◎內容來源:遇事找法微信公眾號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