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糾紛案件中,經常碰到離婚房產分割問題,婚后買的房一般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若在婚前買房呢?這個房子的歸屬又該怎么算呢?離婚時應該怎么分呢?下面是由河南煥廷律師整理相關資料,婚前買房可能出現的六種情況在離婚時財產該如何分割分別做出解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一、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產權證的房屋,離婚后房產歸誰?
一般情況下,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此種情況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經完成,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因此,即使未取得房產證,該房產也應認定為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房產歸購買房屋房所有。
二、一方婚前貸款購買,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產權登記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房子如何分割?
這種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有明確規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與首付房名下,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子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有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所以,此時登記的房產歸登記一方,共同還貸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三、一方婚前取得完全產權的房產,離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取得產權的房產,不管有沒有支付全部購房款,房產都歸產權方所有。婚后共同財產支付部分購房款的,在離婚分割房產時,獲得房產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補償。
四、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產權證上只登記一方名字,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如果雙方婚前共同出資購房,購房合同及產權證上只寫了一方的名字,夫妻離婚時,登記一方極易主張該房屋為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時,如果房產產權登記一方不承認另一方在購房時的出資行為,另一方又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出過資,法院就無法認定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的權益將無法得到保護。
因此,男女如果在結婚前共同出資購買房子,在購房合同及產權證上應該簽署雙方的名字,以免日后發生爭議。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毫無疑問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財產分割的原則并結合具體情況進行分割。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如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出資購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該房屋屬于登記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
婚前一方已經購買的房產,由于存在的情況也比較多,因而在離婚的時候,就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作出處理。對于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河南煥廷律師提示男女如果在結婚前共同出資購買房子,在購房合同及產權證上應該簽署雙方的名字,以免日后發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