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在前面
婚前財產公證在現代婚姻關系中依然頗受爭議,它與婚姻觀念的沖擊表現了與傳統思想觀念的撞擊,與我國傳統美德之間的碰撞。但是通過婚前財產公證這種形式,可以使夫妻雙方的財產各自獨立,地位相對平等,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一、什么是婚前財產公證?
所謂的婚前財產公證,也稱為婚前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權利的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要對將要結婚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二、哪些人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人有兩種:
未婚夫妻是一種,已婚夫妻也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不過已婚夫妻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從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最佳時間上看,晚辦不如早辦,婚后再辦不如婚前就辦。
三、婚前財產公證費用是多少?
婚前財產公證的費用不高,具體的收費標準視地區不同而不同,大概的收費標準為:200到400元人民不等。
四、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
(一)公證前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
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申請公證
(1)雙方必須共同親自(不得委托)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要強調的是必須是雙方共同親自到公證處,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2)公證員審查協議的內容,做公證筆錄
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
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
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3)當事人簽字
需提醒的是,當事人是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到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兩周后當事人就可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了,若雙方都抽不出時間來領公證書,也可以再預交郵費后享受“郵遞送達”的服務。